
公告日期:2025-04-18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所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
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3 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
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审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 家。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梁卫丽,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晶晶,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艳,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重点会计审计事项与公司及时沟通,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所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致同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致同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致同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与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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