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郑斌,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硕士、法律硕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10次,实际出席会议10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2024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3次。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以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谨慎地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本人对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程序。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出席了历次会议。
委员会名称 召开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议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2024-04-18 《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共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4月18日,本人参加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参与审议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年报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展开,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参加培训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及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详细阅读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表决权。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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