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4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目标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第七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股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1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实现股权激励奖励与本人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紧密结合。
1.2 本办法适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二、职责权限
2.1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考核工作。
2.2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2.3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经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2.4 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三、考核体系
3.1 考核对象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控股子
公司、分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2 考核内容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6-2029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值
第一个行权/归属期 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个行权/归属期 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第三个行权/归属期 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
第四个行权/归属期 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
注:以上表格中的净利润指标是指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且剔除全部激
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
根据各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实际完成率R=各考核
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依据下表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业绩完成情况 R≥100% 100%>R≥90% 90%>R≥80% R<80%
公司层面行权/归属比例 100% 90% 80% 0
若行权期或归属期内,公司当期净利润增长率的实际达成率R未达到80%,
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当期未
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
果确定其实际行权/归属的权益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
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归属的权益数量。
考核结果 S A B C D
个人层面行权/归属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归属的权益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归属的权益数量×公司层面行权/归属比例×个人层面行权/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归属的权益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归属或不能完全行权/归……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