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二〇二五年五月
声 明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保荐机构”)接受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汉技术”、“发行人”、“公司”)的委托,担任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就本次发行项目出具发行保荐书。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和《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所涉简称与《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本发行保荐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1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1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1
三、保荐机构指定的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人员...... 1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情况...... 2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情况的说明...... 5
六、本次证券发行方案...... 6
七、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8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0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11
一、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11
二、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1
三、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1
四、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1
五、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规定的相关条件.... 15
六、发行人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15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符合《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核查情况...... 16
八、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17
九、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7
十、发行人发展前景分析...... 23
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25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本保荐机构指定王泽洋、宋江龙担任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王泽洋先生,开源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北京理工大学工学硕士,曾就职于国海证券、太平洋证券,10 年以上投资银行经验。曾主持或参与了华源控股、兴瑞科技、清溢光电、航宇科技、古鳌科技、和美精艺等 IPO项目;鼎汉技术、宝莱特、威华股份等再融资项目,华源控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及众多企业的改制重组等项目。王泽洋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宋江龙先生,开源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深圳团队负责人,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硕士,曾在国海证券、东兴证券从事投行业务。曾主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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