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 年 11 月)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豆神教育科技 第一条 为维护豆神教育科技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07年 12 月10 第三条 本公司由北京立思辰
日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 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市门头沟区
110109004914886。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110000700084217T。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长或首席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执行官(CEO、总经理)为公司法定 务的董事或者首席执行官(CEO)为
代表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或者首席执行官(CEO)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
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
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 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司董事、监事、首席执行官(CEO)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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