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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03:11:10 股吧网页版
豆神教育:关于公司提起仲裁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豆神教育 公告编号:2025-016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机构已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请人”)为仲裁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207,886,385.60 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作为申请人就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辰光融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辰光融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辰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上合称“仲裁被申请人”)未偿还应收账款 141,220,532.50 元、资金占用费66,160,853.10 元、因违约产生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 500,000 元及本案仲裁费用5,000 元,合计 207,886,385.60 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2025)京仲案字第 03236 号仲裁案受理通知》。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与仲裁被申请人签署《和解协议》。截至目前,由于仲
裁被申请人未完全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公司决定申请仲裁。上述事项的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暨诉讼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60)及 2024 年 11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和解协议〉
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二、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仲裁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二:北京辰光融信技术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三:北京辰光融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被申请人四:北京辰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主要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北京辰光融信技术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三北京辰光融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被申请人四北京辰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友网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签署《和解协议书》,虽在2024年10月29日被申请人一支付了五笔款项,分别为10,000,000元、10,000,000元、10,000,000元、10,000,000元、6,556,800.84元、50,000元,合计支付金额为46,606,800.84元,按照约定支付款项为本息和,经申请人计算该款项中包含本金31,734,246.27元,利息14,872,554.57元。针对其他应付未付款,在《和解协议书》第一条约定“各方同意就诉讼相关债务(包含部分存在争议的债务)继续沟通,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相关债务的协商确认,并签署还款协议。各方应当积极推进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的签署工作。”按照约定,被申请人并未对所欠申请人款项达成协议并支付应付款,目前被申请人已违约。

(三)仲裁请求

1.裁令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应收账款141,220,532.50元;

2.裁令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资金占用费66,160,853.10元(按照年化8%,
从2019年5月26日暂计算至2025年3月31日金额为66,160,853.10元,计算到实
际付清之日止);

3.裁令被申请人一承担因被申请人违约产生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500,000
元;

4.裁令被申请人二对被申请人一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5.裁令被申请人三对被申请人一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6.裁令被申请人四对被申请人三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暂合计207,881,385.6元

7.裁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保全费5,000元。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仲裁事项尚未结案,尚无法准确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及时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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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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