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公司在 2024 年 12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1),由于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尚未收到立案结果,公司可能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上述事项是否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尚未确认。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纳入合并报表的所有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公司制度、控制措施、信息系统、内部监督、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人力资源、控制措施、信息系统、内部监督。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实际状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从定量角度来判断缺陷导致财务报表错报的影响程度,具体如下表: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0.5% 营业收入总额 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1%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舞弊行为;
2)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时间
后,未得到整改;
4)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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