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5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经营需要,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重工”)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为大津重工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苏
州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含)2,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了最高债权额不超过(含)
2,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鉴于项目生产需求提升,大津重工拟重新向苏州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含)12,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含)3 年,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将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债权额不超过(含)12,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对原综合授信及保证合同的更新及扩额,另新增担保额度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
2、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为大津重工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南
京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含)17,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了最高债权额不超过(含)
17,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为子
公司保函事项提供反担保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鉴于项目生产需求提升,大津重工拟重新向南京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含)76,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含)1 年,主要用于开具银行保函、银行流贷、外汇衍生品等事项。公司将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债权额不超过(含)76,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签署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对原综合授信及保证合同的更新及扩额,另新增担保额度为 59,000 万元人民币。
(二)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已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已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各子(孙)公司 2025年度可使用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46 亿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在不超过 46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均可根据公司及下属各子(孙)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列表主体),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担保期限为自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2025 年 8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071)。公司此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24 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扬中市西来桥镇北胜村 606 号
法定代表人:占金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船舶、节能环保设备、钢结构、海洋工程专用设备制造;新能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船舶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港口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技术服务;船舶设备及配件研发、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机电设备销售;货运港口服务;房屋、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船舶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船舶和海洋工程研究开发和设计建造等
股权结构:天海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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