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海黎
本人作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提名任命、战略发展等工作提出了意
见和建议。现就本人 2024 年 1 月至 12 月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海黎,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1 年 5 月,博士研究生学历,特聘教授级高
级工程师。曾任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 ( UCSD)斯克里普斯海洋研究所 AssociateSpecialist;厦门大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厦门大学特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厦门大学科考船运行管理中心主任。2021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 1 月至 12 月,公司共计召开 10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王海黎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10 10 0 0 4
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经营班子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做的陈述和报告,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 4 月 11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各专业委员会分别就公司董事高管任命、战略规划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2024 年 1 月至 12 月,本人召集召开了 2 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2024 年 1 月至 12 月,本人对公司的战略规划提出建议,
发挥了战略委员会的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本人参加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与审议
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9 月 25 日,本人参加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与审议
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
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进行了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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