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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6 01:53:18 股吧网页版
天海防务:天海防务舆情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舆情应对坚持依法应对、主动引导、统一指挥、注重实效、
协同应对的总体原则,有效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避免和消除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六条 公司应成立应对舆情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董
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舆情工作小组,主要由证券与投资中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日常舆情管理与监控。

第七条 舆情管理领导小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统一对舆情的处置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舆情工作小组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
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管理领导小组。

第九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
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舆情工作小组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舆情工作小组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
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互动易问
答、论坛、股吧、贴吧、网络媒体、电子报刊、微信、博客、微博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查明舆情事件真相,快速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积极面对、主动作为 。公 司 在 处 理 舆 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积极面对、主动作为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积极参与并协助解决相关事宜,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处理问题;

(四)系统运作、维护形象。公司在舆情应对的 过 程 中 ,应 深 入调查和研究,系统化地制定和实施应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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