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2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 日召开
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任红军先生(董事长)、李志刚先生、尚中锋先生、杨昌再先生、肖锋先生;
独立董事:申香华女士、吴宇先生、刘之斐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古瑞琴女士。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成员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 3 人,成员为:任红军(主任委员)、李志刚、肖锋;
审计委员会 3 人,成员为:申香华(主任委员)、吴宇、刘之斐;
提名委员会 3 人,成员为:吴宇(主任委员)、申香华、肖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人,成员为:刘之斐(主任委员)、申香华、尚中锋。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李志刚先生;
2、副总经理:尚中锋先生、肖锋先生、杨承霖先生;
3、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
4、财务负责人:关凤艳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蒋宇辉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肖锋先生、蒋宇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371-67169159
传真:0371-67169196
电子邮箱:hwdz@hwsensor.com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开发区雪松路 169 号
邮政编码:450000
四、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山先生、王立章先生、宛虹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李山先生、王立章先生、宛虹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次换届完成后,刘瑞玲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刘瑞玲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2,491,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610%,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本次换届完成后,高延明先生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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