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7 18:34:20 股吧网页版
莱美药业注射用氨曲南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屹

K图 300006_0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莱美药业11月27日晚间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其申报的注射用氨曲南(注册分类:化学药品;规格:0.5g)经审查,通过仿制药注射剂一致性评价,同时,同意变更药品质量标准(包括有效期和贮藏条件)、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30年9月26日。

  资料显示,注射用氨曲南适用于治疗敏感革兰氏阴性菌引起的感染:尿路(单纯的和复杂的)、下呼吸道感染、败血症、皮肤和皮肤结构感染、腹腔内感染和妇科感染。氨曲南由法国施贵宝公司研制开发,于1983年在法国上市,1984年在意大利上市,随后在其他欧美国家上市,1997年在中国上市。

  截至目前,注射用氨曲南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生产厂家共12家。根据摩熵数据显示,2023年-2025年上半年,该药品在中国医院(全终端)市场销售额分别为2.59亿元、2.20亿元、0.40亿元。

  莱美药业表示,本次公司取得注射用氨曲南(规格:0.5g)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有利于提升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该产品未来的市场拓展。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