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5-099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修订主要依据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章程》的条款具体修改对照如下:
修改前的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第三条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由有限 第三条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由有限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110000410140103。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110000700048768。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
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
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东、董
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 程,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 以起诉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
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
要条件。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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