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300002 证券简称:神州泰岳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 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及《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等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概况
序号 制度名称 备注
1 公司章程 修订
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3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5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注: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不再区分“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和 “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故本次将《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同时将《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或”修改为“或者”,以及因新增/删除导致条款、章节序 号调整、相关援引条款序号调整等,因上述修订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进行逐条列示。
二、《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者总
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新增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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