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常欣,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历任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团委书记、青岛市发改委投资处副处长、青岛市发改委青岛市金融办资本市场处处长、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蓝海基金工场(青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青岛协同创新研究院副院长、青岛协同创新研究院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青岛证券与期货业协会副会长、青岛非上市公众公司协会副会长、青岛科技大学兼职教授。2022 年 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 年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没
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召集了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工作职责。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参加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被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全面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对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4 年度,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亲自出席
并认真审阅议案,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地了解和研究,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 2024 年度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日常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共同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 2024 年度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有效协助本人进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履行。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