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9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瓦轴集团。瓦轴集团现持有瓦轴B未流通内资股24,400万股,持股比例为60.61%,拟以终止瓦轴B上市地位为目的向全体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发起全面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数量为158,600,000股,占瓦轴B总股本的比例为39.39%,要约价格为2.86港元/股。
在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瓦轴B社会公众股股票申报数量超过39,050,000股,即收购后瓦轴B社会公众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低于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瓦轴B将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则本次要约收购生效。
在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中登深圳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瓦轴B社会公众股股票申报数量不足39,050,000股,即瓦轴B社会公众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仍高于10%,则本次全面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登深圳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9个自然日, 即 2026 年 1 月20 日至2026年2月27日);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2.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收到瓦轴集团出具的《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发布的《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近日,公司收到瓦轴集团发来的《要约收购报告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情况简介
1.收购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
主要办公地点 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
法定代表人 孟伟
注册资本 51,986.94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210200242386663D
码
营业期限 1995-12-22至 2045-12-22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 116300
联系电话 0411-62198238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
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
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
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
经营范围 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汽车
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铁路机
车车辆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工业设计服务,通用
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图所示:
2.要约收购目的
近年来,由于受到全球经济衰退、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冲击,瓦轴B连年亏损、经营状况每况愈下。2025年以来,受多重不利因素叠加,公司经营进一步受限、未来公司财务风险持续加大,长此以往必将造成公司经营风险加剧。综合各方因素,瓦轴集团作为瓦轴B控股股东,从全面维护瓦轴B股东利益,体现国企责任担当出发,拟以终止瓦轴B上市地位为目的向全体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发起全面要约收购。
3.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2025 年 11 月 17 日,瓦轴集团党委会决定启动瓦轴 B 主动退市程序,并
经重工装备集团报请大连市国资委,于 11 月 25 日获得大连市国资委批复同意启动“瓦轴 B”主动退市程序。
2025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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