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0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经公司于2025年3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独立性、专业能力和资质等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通过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业务,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董事会及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
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相关审计报告,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3 万元),其他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依实际发生额向公司申请,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年度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及其独立性、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按照审计计划准时出具了公司 2025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计说明。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日常工作职责,并积极推进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开展。在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专门会议听取汇报,讨论并发表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审计等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资质与服务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需求。
(一)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的方式与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签字会计师召开年报审计审前沟通会议,详细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人员安排、主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事项及应对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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