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稽核作业规范
(2025 年修订)
(本规范已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第一条 目的:
内部稽核之目的,主要在协助各单位主管了解所属单位处理业务时效及验证各项作业是否符合法令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之规定,以提高经营管理绩效。
第二条 范围:
(一) 本公司稽核人员办理稽核相关作业事项,依本作业规范办理。
(二) 稽核工作范围包含本公司各单位、所属分支机构及具有控制能力的子公司。
(三) 本公司稽核人员办理稽核工作,分定期及不定期两种,定期性稽核,由稽核
人员依计划执行;不定期性稽核,由公司最高主管或其授权人之指示办理。
第三条 定义:
本作业依 2006.09.28《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相关
条文规定制定。
第四条 权责:
(一) 稽核人员之任用
1.稽核主管任用依公司规范执行之。
(二) 对内部稽核人员之要求
1.内部稽核人员不得兼任其他足以影响超然独立之职务。
2.内部稽核人员不得由职务不相容人员兼任或代理。
3.稽核主管或内部稽核人员,不得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之二等亲以内的亲属担任。 4.内部稽核人员学历或资格条件依公司规范执行之。
5.内部稽核人员之品德操守依公司规范执行之。
6.内部稽核人员应对稽核相关作业而熟悉相关电脑内部控制知识。
7.内部稽核人员进修时数依公司规范执行之。
第五条 程序:
(一) 稽核工作内容,目的在于促进公司之健全经营,以合理确保下列目标之达成: 1.营运之效果及效率。
2.报导具可靠性、及时性、透明性及符合相关规范。
3.相关法令规章之遵循。
(二) 稽核种类
1.事前稽核:在计划策定前或实施时先行核会或监办。
2.事后稽核:业务执行后根据各项书面资料实施查核。
3.年度稽核:内部稽核单位应依风险评估结果拟订年度稽核计划,包括每月应稽核
之项目,年度稽核计划并应确实执行,据以评估公司之内部控制制度,
并检附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等作成稽核报告。
4.专案查核: 对某一特定案件或特定收支事项,实施彻底深入之查核。
(三) 内部稽核作业程序
1.稽核作业之执行程序
(1) 制度及规章建立
(2) 检讨计划
(3) 现况了解
(4) 资料搜集
(5) 问题点及异常分析
(6) 检讨会议
(7) 检讨报告(初稿)
(8) 照会相关部门
(9) 修正报告
(10) 呈核
(11) 分送有关部门改善
(12) 执行跟催
(13) 改善结案
(14) 制度及规章检讨
(15) 制度及规章修订
(16) 制度及规章建立
2.稽核计划
(1)稽核单位应依规定时间(每年十二月底前)拟定次一年度内部稽核计划,应含查
核及评估公司预算、财务、业务、经营绩效。(含法令规范作业事项。)
(2)年度内部稽核计划应经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通过。
3.稽核通知
(1)稽核单位依年度稽核计划所订之稽核时间及项目,于执行稽核前填写稽核通知
单经稽核主管审核后影印一份通知受稽单位。
(2)若为不定期稽核则不须填写稽核通知单。
4.查核作业稽核人员可依内部稽核检查表、自行评估作业或内部控制制度作业规定,
于稽核通知单所订之时间前往受查单位执行查核任务。
5.工作底稿
(1)详实记录抽核项目实际执行情形。
(2)经稽核主管复核。
(3)应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并至少保存五年。
(4)自行评估工作底稿并同相关资料至少保存五年。
6.稽核报告
(1)稽核人员应将查核所见事实(不论符合或缺失),详细确实地载录于稽核报告中,
经受稽核单位主管确认后呈稽核单位主管审核并影印一份交受稽核单位,原稿
由稽核单位存底。
(2)稽核报告经董事长核阅。
(3)稽核报告应交付审计委员会查阅。
(4)稽核报告应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并至少保存五年。
7.缺失改善
(1)稽核报告中所载若有缺失时,稽核单位应交责任单位填写缺失改善措施及改善
期限。
(2)责任单位依所载之缺失事实寻找解决方法或寻求支援,且在稽核报告中填写缺
失改善措施及改善期限后,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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