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19
南京建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 198 号 3 单元 10 楼 1001 室)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南京建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 15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 4.5 亿元
增信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主体评级: AA+
债项评级: 无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期债券不涉及地方政府债务,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违规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地方政府对本期债券不承担任何偿债责任。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本期债券发行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0,974.85 万元(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
一年的利息”的规定。2021 年 10 月 18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289 号文通过,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的发行及上市交易安排详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际经济环境、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债券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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