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08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三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 20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 18 亿元
增信情况 无增信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主体信用等级 AAA
债券信用等级 AAA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申请文件及编制》(2021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次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
与本次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存在以下不同于普通公司债券的特殊发行事项:
1、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的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
(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品种二的基础期限为 5 年,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5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两个品种之间可以双向回拨。
2、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根据簿记建档前网下询价结果,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后最终确定。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本期债券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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