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嘉善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4 嘉善 05 债券代码:256138.SH
债券简称:24 嘉善 03 债券代码:255191.SH
债券简称:24 嘉善 01 债券代码:254491.SH
债券简称:22 嘉善 03 债券代码:194286.SH
债券简称:21 嘉善 03 债券代码:188954.SH
债券简称:21 嘉善 02 债券代码:188385.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嘉善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全称)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嘉善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嘉善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24嘉善05、24嘉善03、24嘉善01、22嘉善03、21嘉善03、21嘉善02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嘉善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资产无偿划转及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嘉善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税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发行人原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由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期限届满,发行人综合考虑未来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拟改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变更程序履行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该项变更已经过发行人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拟聘任审计机构概况
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证券法》要求进行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不存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能够满足发行人相关财务审计的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发行人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
(四)移交办理情况
发行人已就本次变更事项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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