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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4 09:11:04 股吧网页版
188952: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2022年付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0-24



债券代码:188952.SH 债券简称:21 鲁高 05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

二)202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2年10月28日

债券付息日:2022年10月29日(因10月29日非交易日,顺延至10月31日)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公司”、“本期债券”)将于2022年10月29日(因10月29日非交易日,顺延至10月31日)开始支付自2021年10月29日至2022年10月28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21鲁高05。

3、债券代码:188952。

4、发行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

品种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期限为 5 年,设置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将其持有 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品种一回售给发行人回售选择权具体约定情况详见募集 说明书“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品种二期限为 10 年。

8、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 3.89%,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1 年 10 月 29 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31 年每年的 10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

2、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3.89%,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38.90 元(含税)。

3、债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28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

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债券付息日:2022 年 10 月 29 日(因 10 月 29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 10

月 31 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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