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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6 09:46:13 股吧网页版
188952: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0-26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人民币 150 亿元(RMB15,000,000,000 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RMB2,500,000,000 元)

增信情况 无增信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信用评级机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席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
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 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15
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层)

签署日期:2021 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1、2020 年 7 月 13 日,山东省政府召开有关省属企业改革工作推进暨干部
大会,为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转型升级,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与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齐鲁交通”)筹划实施联合重组事宜。

2020 年 8 月 12 日,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吸收合并齐鲁交通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事项决议如下:(1)同意山东高速集团与齐鲁交通实施合并,合并形式为吸收合并,合并完成后,齐鲁交通注销,山东高速集团作为合并后公司继续存续;(2)同意山东高速集团与齐鲁交通签署《合并协议》;(3)齐鲁交通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山东高速集团承继;齐鲁交通的下属分支机构及齐鲁交通持有的下属企业股权或权益归属于山东高速集团。

根据本次联合重组相关安排,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与齐鲁交通签署了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与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根据《协议》,本次合并基准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合并形式为吸收合并。
合并完成后,齐鲁交通解散并注销,山东高速作为合并后公司继续存续。齐鲁交通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山东高速承继和承接,齐鲁交通的分支机构及持有的下属企业股权或权益归属于山东高速。双方合并完成后,实行统一品牌、统一运营,“齐鲁交通”品牌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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