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8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 年度)
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
重要声明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原名“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2024年4月对外披露的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他公开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财信证券出具的说明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财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财信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 录
重要声明......2
目 录......3
释 义......4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5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7
第三章 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9
第四章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的核查情况......13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15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16
第七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18
第八章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19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20
第十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21
第十一章 其他情况......22
释 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轻工盐业、盐业集团、发行 指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人、公司
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 11 亿元的“湖南省轻工
21 轻盐 01 指 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
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 6.5 亿元的“湖南省轻
21 轻盐 02 指 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湖
《募集说明书》 指 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
说明书
大华、审计机构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南省国资委 指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报告期内 指 2023 年 1-12 月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 指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受托管理协议》 2019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有人会议规则》、《会议规 指 2019 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则》
债券持有人 指 21 轻盐 01、21 轻盐 02 的投资者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85号)核准,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总额为不超过17.50亿元的公司债券。“21轻盐01”公司债券发行11.00亿元,“21轻盐02”公司债券发行6.5亿元。二、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