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债券代码:188948.SH 债券简称:21 轻盐 02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作为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1 轻盐02,债券代码:188948)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轻盐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报告如下:
一、原审计机构情况
1、原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聘请的原会计师事务所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湖南省国资委”)已委派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年度审计机构。
2、变更程序履行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该变更事项已经过发行人有权决策机构的审议,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系经湖南省国资委统一委派,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3、新任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执业资格、最近一年内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情况
(1)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新任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大华所具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 11010148),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本市场执业基本信息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执业资格。
(3)新任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一年内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说明,大华所最近一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尚未整改完毕的情况,对立案调查中的项目认真做好配合检查工作,不存在影响其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情况。
4、变更履行进度、变更生效时间及新任中介机构履行职责起始日期
大华所已接受湖南省国资委委托,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此项变更于大信所收到湖南省国资委委托的政府采购服务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生效,同时大华所开始履行职责。
三、移交办理情况及影响分析
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变更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移交已办理完成,大华所将按照湖南省国资委的审计服务要求开展对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财信证券作为“21 轻盐 02”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与发行人进行了充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要求及上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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