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04
债券代码:188948.SH 债券简称:21 轻盐 02
债券代码:175899.SH 债券简称:21 轻盐 01
债券代码:150874.SH 债券简称:18 湘轻盐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作为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1 轻盐02,债券代码:188948)、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 轻盐 01,债券代码:175899)、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8 湘轻盐,债券代码:150874)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轻盐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报告如下:
一、原审计机构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暂未形成明确合作意向,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南省国资委”)已委派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为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年度审计机构。
2、变更程序履行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该变更事项已经过发行人有权决策机构的审议,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系经湖南省国资委统一委派,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3、新任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执业资格、最近一年内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情况
(1)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新任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大信所具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 11010141),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本市场执业基本信息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执业资格。
(3)新任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一年内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情况
大信所最近一年内不存在被立案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023 年 2 月 6 日,大信所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报告》(证监立案字
0392023003 号),大信所因涉嫌在金洲慈航重组项目及年报审计执业中未勤勉尽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调查尚未结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对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情况的说明》,上述立案调查项未影响大信所的业务资格,
且大信所参与轻盐集团本次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人员及拟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均未参与金洲慈航的审计业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资质条件,未因执业质量受到相关部门处罚。”
4、变更履行进度、变更生效时间及新任中介机构履行职责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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