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1
债券简称:21 豫峡 02 债券代码:188935.SH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三门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三门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三门峡市五原西路传媒大厦10楼)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2025 年 10 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三门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三门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统一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三门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峡投资”、“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自行承担责任。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一)21豫峡02
1、三门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1豫峡02
3、债券代码:188935.SH
4、起息日:2021年11月23日
5、到期日:2026年11月23日
6、债券余额(亿元):6.50
7、还本付息方式: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8、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事项
(一)21豫峡02回售事项
根据《三门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21豫峡02”债券持有人于回售登记期(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21豫峡02”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21豫峡02”(债券代码:185377.SH)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277,000手,回售金额为277,000,000元。
(二)21豫峡02转售安排
根据《三门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债券回售实施结果公告》,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发
行人决定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于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9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金额不超过277,000,000元。
经核查,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及转售安排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债券回售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证发[2019]70号)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三门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条款约定及其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转售时间安排。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发行人本期债券回售及转售安排符合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将督促发行人在转售期间内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转售结束后及时注销未转售的债券,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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