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31
三门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2 年 1-6 月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历史沿革
三门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系经三门峡市人民政府《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三门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三政【2011】66 号文)批准,
由三门峡市财政局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2011 年 8 月 3 日经三门峡康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康华会验字【2011】第 115 号验资报告确认,于 2011 年 8 月 3 日取得
三门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发的 411291000002759 营业执照,实收资本为40,000 万元。
2017 年 6 月 19 日,三门峡市人民政府下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市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重组整合的通知》(三政【2017】27 号),本公司由三门峡市政府授权三门峡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并履行出资人职责。2017 年 11 月 13 日,变更工商登记,本
公司投资人由三门峡市财政局变更为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三门峡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修订公司章程请示的批复》(三国资[2021]72 号),公司变更章程,本公司投资人由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100%变更为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90%,河南省财政厅持股 10%;公司实收资本变更为 50,790.00 万元。
(二) 公司注册地址及组织形式等
公司注册地址:三门峡市五原西路传媒大厦 10 楼
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20058031796XP
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明鑫
(三) 公司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市政基本建设及基础设施投资经营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等城市建设相关产业投资产业项目投资及符合规定的自有资金投资市政工程施工、市政管线网建设、供热工程建设、园林绿化提升等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道路、土地、林业资源等资产维护,产权管理和资本运营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和开发矿业资产经营和开发委托贷款、参股、控股房屋租赁、建材销售及特色经贸业务合作各类市政投资经营信息咨询服务及建设项目技术
服务,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及策划农产品、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矿产品、五金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材、金属产品、黄金、白银产品的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代理进出口业务汽车租赁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二) 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解释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除有特殊说明外,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合并方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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