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2
关于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总会计师、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
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1 国新 03 债券代码:188929.SH
债券简称:25 国新 K1 债券代码:244135.SH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6 年 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中国国新”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21国新03、25国新K1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总会计师、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发行人近期披露的《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总会计师、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原总会计师为刘学诗。根据《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公告》,由原总会计师刘学诗履行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相关职责。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2026年1月,根据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免去刘学诗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9日,暂由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房小兵履行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相关职责。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上述人员的变动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发行人人员变更属于正常的人事变动,预计不会对发行人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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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