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28
关于
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21 宁紫 01 188917.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发行人发行且存续的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包括:21 宁紫 01,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主体: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21 宁紫 01
4、债券代码:188917.SH
5、发行总额:10.00 亿元人民币
6、债券期限:3+2 年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51%,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5 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公司债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9、担保措施:本期债券由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近期披露了《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王瑞,女,1973 年生,汉族,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南京市投资公司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经理,南京市国资集团部门副经理,南京市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市国资委副处长,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
支部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二)人员变动原因及决策程序
根据中共南京紫金投资集团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高俊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宁紫投党发〔2024〕3 号),中共南京紫金投资集团委员会研究决定,由李颖同志兼任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王瑞同志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担任,李颖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李颖,女,汉族,1982 年 5 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紫金投资集团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紫金投资集团计划财务部部长、审计监督部部长。现任紫金投资集团计划财务部部长、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四)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2024 年 2 月 24 日,发行人上述人员变动已于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上述人员变动为发行人政策人事调整,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本次人员变动不影响发行人董事会已通过决议的执行,本次人员变动后,发行人治理仍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21 宁紫 01 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
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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