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0-22
债券代码:188906 债券简称:21镇公 08
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镇江市南徐大道 62 号-1楼)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五期)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联席主承销商(排名不分先后)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2021 年 月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46 亿元(含 46亿元)的公司债券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92号”文注册。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第五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亿元(含10 亿元)。
2、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644,050.97万元(截至 2021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64.01%,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70,794.07万元(2018年度、2019年度和 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公司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发行人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 100元/张。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2 年末、第 4 年末发行人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7、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询价区间为 5.2%-6.2%。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
价区间内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T-1 日)14:00-17:00 向网下投资者
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将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发布<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 年修订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在债券上市后不能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9、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0、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通过与簿记管理人签订认购协议或接受缴款通知书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5,000手
(500 万元),超过 5,000 手的必须是 5,000手(5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