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04
股票简称:翠微股份 股票代码:603123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778 号)。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2、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
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38.52 亿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
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为 1.44 亿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本期债券由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付的费用。
4、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5、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区间为:3.50%-4.5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
记建档结果确定。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T-1 日)以簿记
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
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
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7、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
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纳义务。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2、本期债券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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