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16
债券代码: 188882.SH 债券简称: 21 成建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失信行为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3 年 1 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一、相关债券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26 号”文核准,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的公司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
方式,2021 年 11 月 12 日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 成建工,债券代码:188882.SH)完成发行,
该期最终发行规模为 6 亿元,票面利率为 3.85%,期限为 5 年(3+2 年)。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债券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总额:6 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票面利率:3.85%
5、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
7、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1 月 12 日。
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
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1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三、相关债券事项的基本情况
国泰君安作为“21 成建工”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发行人于 2023 年 1 月 5 日出具了《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存在失信行
为的公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期债券
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涉事主体名称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事项类别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司法判决结果 涉事主体: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人: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案件具体情况
执行法院: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2)川 0105 民初 10498 号
立案时间:2022 年 9 月 30 日
案号:(2022)川 0105 执 11690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2 年 12 月 20 日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欠付钢材货款 294515.30 元、资金占用费(溢价费)42212.18 元,共计 336730.48 元;
(2)依法强制被申请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 453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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