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0-15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发行公告
注册金额 不超过 30 亿元(含)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15 亿元(含)
增信情况 无担保
发行人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理人、受托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评级:AAA;债项评级:AAA;评级展望:稳定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 栋 11 楼)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南通城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17 号文”注册。
2、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第一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
3、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1500 万张,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4、本期债券期限为 4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
5、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为 2.36 亿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三)项“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的规定、符合上交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通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中进行竞价交易和质押式回购的标准。
6、本期债券不提供担保,亦没有采取抵押、质押等增信措施。
7、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80%-4.00%。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
网下专业投资者询价,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T-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确定利率区间后,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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