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本集团”)系经海南省政府批准,由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南省国资委”)代表海南省政府出
资,于 2005 年 1 月 26 日经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4600007674746907。
公司成立注册资本 500,000,000.00 元,后经政府多次拨付资金并变更注册资本,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15,728,078,915.45 元,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西路 9 号省政府办公区会展楼三层
公司总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15A 全球贸易之窗 18 层
公司经营范围:海洋油气开发利用;热带农副产品开发;海洋水产品开发;汽车、旅游、玻璃、浆纸、医药、工业项目开发;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食盐生产;食盐批发;公路、港口、水利、城市供水、燃气、电力、环保项目开发;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投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保咨询服务;水力发电;非融资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办理参股、控股项目的投资业务;办理投资项目的资产管理;办理建设项目的咨询、策划、论证业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及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终控制人:本公司最终控制人为海南省国资委
营业期限:2005 年 1 月 26 日至 2055 年 1 月 26 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经公司批准,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企业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财政部最新颁布
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22 年度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从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二)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四)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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