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1-02
关于
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14651.SZ 20 海控 02
149111.SZ 20 海控 03
149112.SZ 20 海控 04
188847.SH 21 海控 01
185152.SH 21 海控 02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控股”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2020年1月10日,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债券简称“20海控02”,发行规模22亿元,票面利率4.00%,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2020年4月28日,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其中品种一简称“20海控03”,发行规模15亿元,票面利率2.88%,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品种二简称“20海控04”,发行规模4亿元,票面利率3.29%,期限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2021年10月12日,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债券简称“21海控01”,发行规模9亿元,票面利率3.70%,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2021年12月17日,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完成发行,债券简称“21海控02”,发行规模11亿元,票面利率3.38%,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二、重大事项
(一)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机场”)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109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海南机场立案。
2022年8月24日,海南机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28号)。
2022年9月22日,海南机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5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根据《决定书》,经中国证监会查明,海南机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通过“海航集团-事业部/产业集团-单体公司”三层管理结构实际管理下属公司。在财务上施行全集团一体化、垂直化、三层式控制及管理;在资金上施行现金流一体化管理,资金由海航集团统一调拨。海南机场属于前述“单体公司”,在财务资金管控方面缺乏独立性,其与相关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等,均在海航集团组织及操控下完成。由此导致海南机场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和2019年《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和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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