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12
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号文核准,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为18亿元(含18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
2021年10月11日14:00—21:0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网下向专业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为3.99%。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21年10月12日面向专业投资者网下发行上海
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21年10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之盖章页)
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之盖章页)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之盖章页)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