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3
债券代码: 188828.SH 债券简称: H21 远洋 2
债券代码: 188102.SH 债券简称: H21 远洋 1
债券代码: 155255.SH 债券简称: H19 远洋 1
债券代码: 155256.SH 债券简称: H19 远洋 2
债券代码: 143666.SH 债券简称: H18 远洋 1
债券代码: 122498.SH 债券简称: H15 远洋 5
债券代码: 122401.SH 债券简称: H15 远洋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远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北京远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56 号远洋国际中心 A 座 31 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025 年 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由远洋地产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三)、远洋地产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远洋地产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品种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做出的承诺或声明。
一、 重大事项
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5 年 2 月 7 日
发布了《北京远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包括:
“(一)变更前后的公司名称及原因
根据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根据《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股东决定》(2025 年第 002 号),公司股东同意将公司名称由“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远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和相应的工商登记部门
公司已于 2025 年 2 月 5 日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公司名称变更登
记,并已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新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仍为91110000625904608L。
(三)公司债券名称等变更情况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存续公司债券的名称、简称和代码均保持不变。
(四)存续债券相关债权债务关系的承继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不改变已签署生效的与公司债券相关的法律文件的效力,该等法律文件对本公司已发行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不再就该等公司债券另行签署新的法律文件。原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北京远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继。”
详细内容请参见《北京远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
国信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后续将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并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交易等相关风险,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同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醒投资者不得参与内幕交易,不得违规操作或扰乱市场秩序。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相关事项可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远洋公司债券项目组
联系电话:(010)8800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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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