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07
债券代码:122401 债券简称:H15 远洋 3
债券代码:122498 债券简称:H15 远洋 5
债券代码:143666 债券简称:H18 远洋 1
债券代码:155255 债券简称:H19 远洋 1
债券代码:155256 债券简称:H19 远洋 2
债券代码:188102 债券简称:H21 远洋 1
债券代码:188828 债券简称:H21 远洋 2
北京远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发行人名称变更情况
(一)变更前后的公司名称及原因
根据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根据《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 限公司股东决定》(2025 年第 002 号),公司股东同意将公司名称由“远 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远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和相应的工商登记部门
公司已于 2025 年 2 月5 日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公司名
称变更登记,并已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新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仍为 91110000625904608L。
(三)公司债券名称等变更情况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存续公司债券的名称、简称和代码均保持不变。
二、存续债券相关债权债务关系的承继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不改变已签署生效的与公司债券相关的法律文件的效力,该等法律文件对本公司已发行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不再就该等公司债券另行签署新的法律文件。原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北京远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继。
三、影响分析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公司履行存续债券还本付息义务,公司承诺在债券存续期内严格履行信息披露、还本付息等相关义务。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指引的规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投资者密切注意。
四、特别提示
由于本公司尚未完成新公章的刻印,故本次公告仍加盖公司名称为“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的旧公章。本公司确认加盖旧公章不影响本公告效力。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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