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30
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中期报告
(2024 年)
二〇二四年八月
重要提示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中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对中期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如有)已对中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中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公司发行的各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各项可能对本期债券的偿付、债券价值判断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与说明”等有关章节内容。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与募集说明书中“第三节风险提示与说明”章节发生的重大变化如下:
一、2024 年 1-6 月发生亏损
2024 年 1-6 月,受市场下行、销售减缓、房价下跌等影响,交付结转减少,业务毛利
润大幅下降。此外,公司金融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亏损及对部分项目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等也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导致公司净利润亏损 24.57 亿元,对公司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债券展期事项
由于公司面临流动性压力,公司 7 支公司债券 H15 远洋 3、H15 远洋 5、H18 远洋 1、
H19 远洋 1、H19 远洋 2、H21 远洋 1、H21 远洋 2 的按期足额兑付存在较大困难,公司积极
开展与投资人沟通,分别于 2023 年 7 月与 2023 年 10 月陆续召开 H18 远洋 1 与 H15 远洋 5
持有人会议,并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 月 25 日先后召开 7 支公司债券的持有人
会议,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H15 远洋 3”本息兑付安排及提供增信保障措施等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H15 远洋 5”本息兑付安排及增加增信保障措施等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H18 远洋 1”本息兑付安排等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H19 远洋 1”本息兑付安排及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关于调整“H19 远洋 2”本息兑付安排及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关于调整“H21 远洋 1”本息兑付安排及提供增信保障措施等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H21 远洋 2”本息兑付安排及提供增信保障措施等事项的议案》,公司 7 支公司债券的本金及利息偿付安排及增信措施已调整,敬请投资者注意。
三、终止主体及相关债券债项评级
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发布《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主体及相关债
券债项评级的公告》,因公司自身考虑及商业安排,决定终止中诚信国际对其主体及相关债项的评级工作,未来将不再提供评级所需资料。公司已向中诚信国际发送《终止与评级机构合作的函》。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中诚信国际终止评级制度》,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
委员会审议决定,中诚信国际自 2024 年 1 月 25 日起,终止对远洋中国主体信用评级及“
H15 远洋 3”、“H15 远洋 5”“H18 远洋 1”、“H19 远洋 1”、“H19 远洋 2”、“H21 远洋 1”
和“H21 远洋 2”的债项信用评级,并将不再更新信用评级结果。经公司与评级机构友好协商,终止相关债项的评级,该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存续公司债券的兑付安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者风险。
四、董事、监事变更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发布《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变更
的公告》,根据《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决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监事进行了如下变更:(1)远洋中国董事会人数由 3 人增补到 5 人,聘用周传忠先生、任伟先生、顾捷先生为公司董事。李明先生因已达到境内法定退休年龄,及为了专注于上市母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辞去远洋中国董事职务;(2)聘用赵罡先生为公司监事,免去周传忠先生的监事任职,同时聘任周传忠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本次人员变动经有权机构决策,履行了章程规定的相应程序,符合章程要求。公司已完成上述变更的工商登记。本次变更属于公司运营过程中正常的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