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12
债券代码: 188828.SH 债券简称: 21 远洋 02
债券代码: 188102.SH 债券简称: 21 远洋 01
债券代码: 155255.SH 债券简称: 19 远洋 01
债券代码: 155256.SH 债券简称: 19 远洋 02
债券代码: 143666.SH 债券简称: 18 远洋 01
债券代码: 122498.SH 债券简称: 15 远洋 05
债券代码: 122401.SH 债券简称: 15 远洋 0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
司
公司债券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56 号远洋国际中心 A 座 31
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023 年 7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由远洋地产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三)、远洋地产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远洋地产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远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品种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做出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近期,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发布了《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市场传闻的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近两日,公司存续债券发生价格异动。且网上流传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及公司股东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由国有股东牵头的工作组已聘请中金公司对集团进行尽职调查”的报道。经核实,说明如下:
2023 年 6 月以来,远洋集团股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大家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大股东”)针对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立联合工作组,以便两大股东更全面地掌握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联合工作组聘请了财务顾问,为联合工作组在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包括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工作开展提供服务。截至公告发布时点,联合工作组的相关工作开展仍在进行中,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也在积极配合联合工作组的相关工作开展。截至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包括“18 远洋 01”偿付方案等所有事宜,请以公司公告的信息为准,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相关提示
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远洋公司债券项目组
联系电话:(010)88005037
2023 7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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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