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28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
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1〕2496 号”文核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一年期以上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 300 亿元,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面值余额不超过100 亿元。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
根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发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结束,品种一实际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3.36%;品种二实际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3.80%。
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发行人未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发行人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资助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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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9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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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9年 2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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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9 月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9 月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1 9 28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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