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16
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宿迁市青海湖路 17 号江苏银行大楼 12 楼)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面向专业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631 号注册。
发行人本次债券将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拟发行的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5 亿元。
2、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 2020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444.02 亿元(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
为 38.88%;发行人 2021 年 3 月末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486.45 亿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35.19%。
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7.12 亿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1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1】5254 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10%-4.10%。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
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T-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
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
(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
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2、本期债券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14、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5、如遇市场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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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