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8
债券代码: 188779.SH 债券简称: 21 静安 01
上海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原审计机构情况
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职情况: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15-2025 年度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CAC 证专字[2018]0339 号、CAC
证专字[2019]0318 号、CAC 证专字[2020]0304 号、CAC 证审字[2021]0175 号、
CAC 证审字[2022]0250 号、CAC 证审字[2023]0179 号、CAC 证审字[2024]0162
号、CAC 审字[2025]126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变更情况
(一)审计机构变更原因
根据发行人审计业务约定书,上海华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变更履行程序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上述事项合同已签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新任中介机构基本信息
名称:上海华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程皓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平路 121 号 29 层 F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797020841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破产清算服务;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执业资格:持有上海市财政局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31000182),并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证券业务审计资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华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具有法律法规等规章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最近一年,不存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四)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审计业务约定书已于近期完成签署,约定的主要职责为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五)变更生效时间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于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开展时生效。
(六)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审计机构工作的移交办理已完成。
三、影响分析
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变更前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变化,预计不会对本公司正常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2026 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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