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8
债券代码:188779.SH 债券简称:21 静安 01
上海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调整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票面利率:3.38%
调整后适用的票面利率:2.38%
调整后的起息日:2024 年 9 月 27 日
根据《上海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上海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有权决定在上海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上调或下调)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
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下调 100 个基点,即 2024 年 9 月 27 日至 2026
年 9 月 26 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2.38%(本期债券采用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为保证调整票面利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上海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1 静安 01
3、债券代码:188779.SH
4、发行人:上海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12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3.38%。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6 年 9 月 26 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年末行使投资者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9 月 27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票面利率为 3.38%。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
发行人选择下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为 2.38%,
并在存续期的第 4 年至第 5 年(2024 年 9 月 27 日至 2026 年 9
月 26 日)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次票面利率下调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下调后票面利率较为合理公允。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前述事项无异议。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上海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 955 弄 14 号
联系人:王新
联系电话::021-62725888
2、债权代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3 楼
联系人:顾轶甫、孙吉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人:刘骁文
联系电话:021-68606286
特此公告。
2024 8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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