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13
债券代码:188757 债券简称:21 舟交 02
(住所:舟山市定海区新城千岛路225号)
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021 年 9 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公司债券已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2098 号)。
2、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分期发行。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
平价发行。
3、本期债券拟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
4、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5、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6、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
7、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票面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具体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的票面利率确定方式视发行时上交所相应交易规则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T-1 日)14:00-17:00 向网下投资者
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将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专业投资者向主承销商提交《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每个申购利率上的最低
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5,000 手(500 万元)
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3、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集团 指 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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