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9-10
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路 30号院 1 号楼-1 至 9层 101-C709)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
路 618号 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7 日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11月 2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2474 号”文核
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60 亿元(含 16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发行总额内第二期发行,债券简称为“21 中航 01”,债券代码为“188752”。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的上市条件。
6、本期债券为 5 年期。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间固定不变。
7、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上限为 4.0%。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
网下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T 日)向特定投资者通知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
9、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10、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
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
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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