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债券简称:21 珠江 01 债券代码:188748.SH
债券简称:23 珠江 01 债券代码:115122.SH
债券简称:23 珠江 02 债券代码:115123.SH
债券简称:24 珠江 02 债券代码:242155.SH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10 月
声明
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合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珠江01”,债券代码188748.SH)、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 珠江 01”,债券代码 115122.SH)、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3 珠江 02”,债券代码 115123.SH)和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4 珠江 02”,债券代码 242155.SH)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公告》,发行人发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表 1 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设置是否符合
序号 姓名 职务 《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
1 朱智敏 监事会职工监事 是
(二)新聘任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内部审计等机构行使相关职权。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为:张琼(主任)、郑洪伟、彭燎原。
(三)人事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上述公告出具日,本次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影响分析
上述事项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依然有效。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
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中信证券作为 21 珠江 01、23 珠江 01、23 珠江 02 和 24 珠江 02 的债券受托
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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