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2
债券简称:21 珠江 01 债券代码:188748.SH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1珠江01”
评级机构发生变动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7 月
声明
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珠江01”,债券代码188748.SH)、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披露的《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18 珠实专项债”与“21 珠江 01”评级机构发生变动的公告》,发行人发生“21珠江 01”评级机构变动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评级机构基本情况
原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132206721U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555 号 A 座 103 室 K-22
经营范围:资信服务,企业资产委托管理,债券评估,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咨询及信息服务,为发行者提供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原评级机构履职情况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在对发行人评级过程中履职情况正常。
(三)评级机构变更情况
根据发行人整体工作安排及业务调整,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发行人拟聘用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18 珠实专项债”与“21 珠江 01”评级机构。
(四)变更程序履行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本次变更评级机构已经发行人内部决策流程审议通过,本次评级机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五)新任评级机构基本情况
新任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2610855P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院 2 号楼 17 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信用评级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债券的评级工作的要求。
发行人将尽快与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协议。
(六)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发行人公告日,变更前后的评级机构正在办理评级工作的移交办理事宜。上述债项的跟踪评级工作将由新任评级机构办理。
二、影响分析
本次变动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没有影响。
中信证券作为 21 珠江 01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
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公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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