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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7 20:18:48 股吧网页版
18874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H21旭辉3”债券复牌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7


债券简称:H21 旭辉 3 债券代码:188745.SH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H21 旭辉 3”债券复牌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关于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旭辉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请债券投资人注意投资、交易违约债券的风险,依法投资、交易债券,不得参与内幕交易,不得违规操作或扰乱市场秩序。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公司债券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关于“H21 旭辉 3”债券复牌的公告》,相关重大事项主要如下:

“特别提示:根据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H21 旭辉 3”或“本期债券”) 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持有人会议”)审
议通过的重组方案,发行人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分别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供
表决票且对本次持有人会议全部议案的最终表决意见均为“同意”的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同意账户”)兑付并注销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同意张数(各同意账户于最终有效表决票中填写的其持有且对本次会议全部议案的表决意见均为“同意”的本期债券张数认定为“同意张数”)的 0.2%(以下简称“同意费”)。
一、关于债券复牌及后续转让的相关安排

鉴于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整体经营现状,为做好后续债务偿付安排,保证公平信息披露,保护广大债券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经公司
申请,本期债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起停牌。

现经公司申请,本期债券自 2025 年 10 月 21 日开市起复牌,复牌后继续按
照《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转让。具体转让安排如下:

1、特定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转让,代码维持不变。

2、特定债券采用全价方式转让,转让的报价及成交均为包含应计利息的全价,投资者需自行计算债券应计利息。

3、特定债券转让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逐笔全额结算服务。
4、特定债券转让的受让方,应当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8.75 亿元,债券余额为 1,666,268,337.80 元,债券
面值为 88.99 元/张。

二、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及债券后续偿付安排

停牌期间,根据本期债券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重组方案,发行人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分别向同意账户兑付并注销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同意张数的
0.2%。

三、停牌期间其他重大事项

无。

四、联系方式

1、发行人: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虹路 1088 弄 39 号恒基旭辉中心

联系人:旭辉债券工作小组

联系方式:021-60701001

2、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3 楼

联系人:李丽娜、高岩

联系方式:021-38674860、13262682106

发行人将全力推进公司债券重组事宜,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公司债券重组方案,做好债券偿付工作。同时,发行人将继续与投资者积极沟通,保障债券投资者合法权益,不逃废债。

特此公告。”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H21 旭辉 3”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发行人本次债券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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